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股票证券市场
近日,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网约车司机猝死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网约车司机李某在充电时猝死,保险公司以“车未行驶”为由拒赔,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支付60万元理赔款。(据8月8日都市快报)
来源;中国青年报视频截图
这起案件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维护了一个网约车司机的权益,更在于司法以鲜明的态度为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划定了底线。

法院的判决智慧值得称道。在司法裁判的过程中,法院敏锐地发现,保单的合同条款存在矛盾,既有条款限定理赔要求为“驾驶过程中在车上”,也有条款将之界定为“从事合法运营过程中”,法院选择了对劳动者更为有利的解释。
配资助手更关键的是,法院没有机械地将“驾驶过程”等同于“手握方向盘”,而是认定给车辆充电属于运营的必要环节,猝死发生在驾驶的延续状态中。这种从实质出发而非抠字眼的裁判逻辑,避免了劳动者因保险公司单方起草的模糊条款而陷入维权困境,让法律回归了生活常识,符合了常情常理。
反观保险公司以技术性理由规避责任的做法,不仅有违保险伦理,损害了投保者的合法权益,也会进一步强化“投保易理赔难”的公众认知,导致行业陷入信任危机。保险公司应根据新业态的发展情况,对保险产品进行迭代升级,以更公平的姿态承担保障功能。
这起判决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它直面了新就业形态下劳动权益保护的核心问题。网约车司机的工作从不停留在方向盘转动的那几小时,充电、等单都是维持运营的必需环节。若将保障范围限缩在驾驶座上,无异于割裂了劳动的整体性。当工作形态从“坐班”变成“在线”,劳动保障的方方面面,对“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的理解也必须同步更新。否则,8400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就可能会悬空。
可以说,这起案件是司法积极回应社会新问题的典型案例。当立法和行政手段因程序复杂而滞后时,司法通过个案裁判及时明确了价值导向。国家正在扩大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案件所传递出的“保障应覆盖劳动者的整个工作过程”的理念,对未来的制度设计具有重要的参照意义。
法律判决就该以看得见的方式,为劳动者兜底股票证券市场,为老百姓撑腰。这起判决确立的价值判断,彰显的司法态度,值得被听见,更值得被延续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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